在学院审计委员会和主管领导的领导下,依照审计处职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:
1.全面主持审计处工作,负责拟定审计工作计划、总结,做好部门廉政、意识形态、安全、人事、财务等工作。
2.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党委、行政上午决定决议,负责向上级省级机关和学院请示汇报工作。
3.负责校内外审计工作的协调及联系,处理对内对外的各种文件;审定审核各类审计报告,督促审计意见、审计决定、审计建议的执行,依法职权处理各项审计事项;
4.依据国家法律、法规,结合学院实际,逐步建立健全每部审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
5.召集和主持处务会议、处理解决处内重大事项和工作问题;
6.传达学校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,听取处内各项工作汇报和各方面的意见;
7.负责全处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廉政建设,加强自身学习和作风建设,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审计职业道德;
8.组织全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等;
9.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